食品安全监管索证索票制度
1、索证: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“一证一报告”。即索
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相关名优认证证书、必要的检
测报告的复印件。
2、索票: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供货
者名称及联系方式、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。
食品购销台账制度
1、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,如实填写食品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
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、进货日期等内容,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电
子台帐。
1、食品配送企业应使用工商局统一供货凭证样式 “一票通”,并建立进货、销货台帐。
如实填写食品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生产批号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
式、销售日期等,(使用电子台帐同时上传数据,食品配送企业既要建进货台帐,同时要
建销货台账。
3、食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、出货记录应当真实,不得伪造,保存期限不得少于
两年。
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
问题食品是指生产加工的不符合有关食品卫生办法和标准,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安
全隐患的食品。当本公司生产(销售)的食品出现抽检不合格等存在产品质量缺陷时,为尽
快启动问题食品召回程序,尽早回收,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、公众的威胁,维护本公司的形
象,减少本公司的损失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:适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。产品存在以下质量缺陷时,进行召回,
产品在市场流通过程中经执法机关抽检不合格,消费者使用本公司产品后,出现异常反应的,
其它法律法规要求召回的产品。食品召回的时间控制:应当在一日内全部召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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